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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通州股权纠纷律师,股份公司的设立最少要几人

北京通州区律师事务所 添加时间:2022-09-20 12:25:57 点击: 0

  北京通州股权纠纷律师,股份公司的设立最少要几人
  
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,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。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,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,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。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,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。关于设立股份公司最少几人组成的问题,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。
  
  一、股份公司的设立最少要几人
  
  1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,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。
  
  2、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,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,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。
  
  3、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,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。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,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,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。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。北京通州股权纠纷律师,股份公司的设立最少要几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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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、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七十八条,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,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。
  
  二、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几种
  
  1、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。
  
  2、所谓发起设立,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。
  
  (1)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,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。
  
  (2)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,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。
  
  2、所谓募集设立,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,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。
  
  (1)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,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。
  
  (2)募集设立,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,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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